电镀企业废水排放量大,污染物组成复杂,重金属排放量大,是当地环保部门严格检查和管理的重点对象。为了迫使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水平,收紧排放标准是重要措施之一。
中国现行的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1900-2008)规定了水污染物的特殊排放限值,该限值更为严格。同时,本标准还规定了实施特殊排放限值的具体地域范围和时间,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。
然而,广东省在2012年开始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后,发现由于只在珠江三角洲实施,很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,导致珠江三角洲电镀企业向上游山区转移,不利于电镀行业污染的综合防治。
为此,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《电镀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44/1597-2015),在确保更严格排放限值的基础上,对具体实施区域和时间进行了调整。
但相关负责人始终强调,新标准出台后,企业必须积极改进工艺,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。